转基因水稻肉类食品应在标识标明中依照要求“明显标识”,标明內容部位显眼、色调独特,
字体样式不小于标识中别的标明文本。进口生鲜产品,理应用汉语标明生鲜产品的名字、原产地、
保存期及其采购商和供应商联系电话等內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
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
2、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
3、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
4、如要售卖生鲜类商品,商品标题必要包含:产地+商品名称+种类/品种+净含量/规格,不得发布无关信息或堆砌关键词;
5、生鲜类商品不得发布与属性信息无关的信息,如“嫌小勿买”、“不买后悔” 等推荐语;不得出现不推荐、特别推荐、力荐等有明显诱导性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