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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审查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美容行业快速发展,同时,也存在违法发布广告或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有效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管局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审查作如下提示。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以下统称明星)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部分企业信奉流量至上,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为产品代言;个别媒体把关不严,放任违法失德明星参与广告代言活动。
互联网弹窗新规9月30日起施行
9月30日,《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规定》施行后,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2022)》
为规范“双十一”期间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提前开展行政指导,召集本市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就“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合规指导。
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强导向审查的行政指引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市政府召开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
数字广告业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要突出重点,持续推进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新增12个免罚情形!上海出台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3.0
7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这是时隔一年多后,上海在市场监管领域公布的又一份免罚清单。该清单涉及广告、汽车销售、市场主体登记、网络交易、促销、计量等领域的12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属于初犯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及时改正后,可不予行政处罚。
上观新闻: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平台应建主播“黑名单”,上海发布全国首个省级指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于7月13日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内容涵盖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价格规范、合同履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职能,这也是我国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
上海发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内容涵盖了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价格规范、合同履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职能。这是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旨在践行服务型监管理念,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市场繁荣和规范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规范电商平台“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
开展专项行动,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义务,在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免于登记注册的自我声明、行政许可、审查批准、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