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化妆品的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新的广告法,化妆品行业怎么能不躺枪使用这些化妆品违禁词呢?强烈建议广大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尽量规范命名和标识,以免造成后续麻烦。
化妆品违禁词包括:
1、按肤质分类:过敏、防敏、敏感、新生、换新、抗敏、修复、焕肤、焕然新生等。
2、按学术性词语分类:最高、最大、最强、极致、极限、强效、强力、抗氧化、特效、高效、全效、强效、速效、有机xx、专业xx、含xx精华、纳米等。
3、按护肤功效分类:祛(去)黄、祛(去)斑、去(祛)印、去(祛)皱、消除皱纹、去(祛)除皱纹、平皱、修复断裂弹性(力)纤维、提高肌肤抗刺激、化解死细胞、去除雀斑、抗辐射、抗紫外线、美白、亮白、润白、排毒等。
4.夸张用语分类:全方位、全面升级、控油、安全、激活、活化、消除、彻底去除等。
化妆品名称中是否可以使用某些术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化妆品名称中禁止使用的含义或词语包括:
1、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吸收率高达xx%。
2、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还有如只添加部分天然成分的化妆品,宣称产品 “纯天然”的,也属于夸大性词意。
3、如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不得将“中药”、“中草药”、“中药精华”等词语与化妆品商标、品类等联合使用,产生化妆品等同于“中药”、“中草药”、“中药精华”的语意,如中药精华产品等。
以上就是化妆品违禁词有哪些及如何规避违禁词的总结。希望所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宣传企业在宣传产品时切记不要犯“一字万金”的痛苦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