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摄像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偷拍商品或信息,如烟感器式、手表式、笔式、打火机式、眼镜式、钥匙扣式、U盘式等其他伪装偷拍商品;
2、具有监听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监听商品或信息,如隔墙监听器、排插式、车充式等其他伪装监听商品;
3、反猫眼偷窥设备;
4、非法键盘记录器及软件。
温馨提示
方块状插卡式老人小孩看护器类商品或信息可以发布,但不要通过任何形式,使消费者以为可以用于监听、偷窥等非法或不道德用途,如在商品描述中使用“监听器”等诱导性描述。
以上就是关于办公敏感词的小知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