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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常见问题> 国家规定不能发布的工业敏感词
国家规定不能发布的工业敏感词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2-08 873人阅读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1、包括但不限于:爆炸品名录、手雷、炸弹、火药以及民用爆炸品及其相关生产设备或配件,如炸药、雷管、发爆器等;

2、易爆化学原料制作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3、烟花、爆竹、鞭炮(包括擦炮类、摔炮等)等;

4、冷焰火、彩烟等;

5、军事(军队)演习烟雾、消防演习烟雾、消防演习烟饼、船用求救信号、降落伞求救信号等。

6、《弹药工程》、《工业炸药理论》、《火炸药科学技术》、《危险压力波与弹药膛炸》、《制导弹药技术》、《火炸药生产技术》等。

7、非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爆炸物教程、资料、书籍、视频均处理,包括冷焰火、礼花、礼炮的制作方法不允许发布。

以上就是国家规定不能发布的工业敏感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