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用语是否能在化妆品名称中使用是需要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的,这些化妆违禁词包括:
1.虚假性词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2.夸大性词意: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3.医学名人的姓名: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4.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
5.庸俗性词意:如“裸”用于“裸体”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6.封建迷信词意: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7.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等;
8.超范围宣称产品用: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