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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常见问题> 医院药品广告在宣传中要注意哪些医院敏感词
医院药品广告在宣传中要注意哪些医院敏感词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1-07 805人阅读

国家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事先核查广告的批准文件及其真实性;不得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真实性未经核实或者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医疗器械广告。这些都是医疗器械广告必须要遵守的规则。

同事对于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内容,国际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1.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3.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5.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6.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7.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汇总的关于的医院敏感词的相关内容。